道路运输企业延续经营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规定,我局对商丘市恒通成品油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延续申请进行审查,拟准予延续经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拟延续经营事项
许可事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延续
经营范围:危险货物运输(3类)(剧毒化学品除外)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共5个工作日,自2026年8月14日起至2026年8月20日止。
联系电话:2562567
特此公示
商丘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