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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11400005837109T-sqsjtysj-0000013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11-1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工作规划

关于印发2022年商丘市农村公路“119” 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1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局:

  根据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和省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关于“119”消防宣传月安排部署,商丘市交通运输局制定了《2022年商丘市农村公路“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商丘市农村公路“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和省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升行业消防安全素质和抵御灾害能力,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11月1日至30日

  二、活动主题

  抓消防安全,保高质量发展

  三、活动内容

  (一)积极参加省、市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区)要积极组织所属行业管理部门及辖区企业,积极参加当地消防救援机构组织的宣传教育活动,收听收看省、市两级新闻发布会,关注“云上119”宣传教育平台,组织中心养护站、物资储备场所等开展消防安全“亮彩”宣传,11月1日、9日18时统一播放消防安全公益提示并定格至24时,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注消防、支持消防、参与消防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开展行业消防宣传活动。消防宣传月期间,各县(区)要利用所属政务网站和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常态发布安全常识,积极更新消防动态。要依托中心养护站、电子情报板等行业媒介,不间断播放宣传标语、消防提示和消防公益广告等。要定期组织消防志愿者活动,开展消防宣传,普及行业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三)开展行业消防教育培训。各县(区)要加强行业消防教育培训力度,教授防火知识、火灾报警、灭火器使用、疏散逃生等相关知识,提升自查自改、自防自救能力。要积极与当地消防救援机构沟通协调,收集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制作的火灾案例宣传资料和警示片,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并组织辖区重点企业、重点人群进行宣传展播,确保行业全员接受消防安全集中警示教育。要组织本单位人员关注“河南消防”微信公众号,利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在线注册学习,积极参与答题考试,并督促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殊岗位人员积极参与,人均学习积分不低于1000分,考试通过率达到100%。

  (四)开展行业消防应急演练。各县(区)要针对办公大楼、中心养护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人员疏散、火灾扑救、破窗逃生、应急救援等具有行业针对性、实战化的消防应急演练;要严密组织,细化方案,注重情景构建、指挥决策、救援处置等各环节,全流程实操演练,在近似实战的环境中促进各级应对火灾事件的组织指挥、协同配合和抢险救援能力的全面提升;要及时总结评估演练效果,修订完善方案预案,增强消防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战性。

  (五)开展行业消防隐患排查。各县(区)要深刻汲取长春市“9.28”重大火灾事故和平顶山市“10.19”火灾事故教训,认真举一反三,扎实开展消防隐患集中排查整治,重点对办公大楼、在建工程工地、仓库和中心养护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气设施和线路、外墙保温材料、疏散通道和防火隔离、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电动车违规充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等风险隐患进行排查整治。要视情邀请消防救援机构专家参加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针对排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对能够当场改正的一般问题隐患,应当督促立即整改;对问题隐患反复或整改难度较大的,要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及人员,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向当地消防部门报告情况,并邀请消防专业人员帮助指导制定整改措施。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深刻认识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将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具体体现和有效形式,作为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重要载体,不断增强消防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积极营造人人关心消防、防范安全风险的浓厚氛围。

  (二)细化工作措施,丰富活动载体。各县(区)要对照活动方案,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创新思路、因地制宜,积极策划并组织富有行业特色的消防宣传活动,稳步有序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不断推动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和社会抵御风险灾害能力整体提升。

  (三)做好总结,强化信息报送。活动期间,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将联合省级主流媒体开展系列采访报道活动,各县(区)要紧贴行业实际、突出行业主题,及时向市局和当地消防救援管理部门报送好的经验做法、行业典型等,争取在主流媒体播发。请各县(区)于11月25日前将消防宣传月活动总结、开展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和活动相关图片影像材料报送至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科。

  电话:2562660电子邮箱:sqjtjglk 163.com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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