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114000053-sqsjtysj-00000035 | 发布机构: |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
| 成文日期: | 2024-12-19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豫交规〔2024〕4号 | 所属主题: | 其他文件 |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航空港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周口市港航管理局,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河南中豫国际港务集团: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推行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模式,结合我省实际,省厅制定了《河南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经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已具备实施条件的开封、安阳和南阳市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本办法,其他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从2025年7月1日起执行本办法。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4年12月19日
相关文件:河南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